Zusammenfassung der Ressource
anti-垃圾征費
- 其他解決方法
- based on 配套
- 加強回收再造
Anmerkungen:
- 應加強回收再造
可是,政府雖然推行回收政策措施已有多年,但現有政策仍然較為落後,只是簡單地針對「廢紙、金屬、膠樽」三類,相較海外如日本的回收政策下,每項回收物都有仔細的分類,且尚有回收玻璃、電池及有機資源等,明顯遠為遜色。
當局雖然借助台北開徵垃圾收費的成功例子,來建議香港仿效,但卻忽略了台北也並不是單靠垃圾徵費而成功減廢的:台北在實施垃圾徵費前,就已經有一系列完善的配套,包括在1997年推出的「三合一資源回收計劃」政策等,鼓勵市民做好資源回收後,才順利推行廢物徵費。然而,在香港很多可回收物,如玻璃及廚餘等均回收無門,雖然港府已計劃在小蠔灣及沙嶺設立兩個有機資源回收中心,但兩個中心只是剛完成招標階段,也要在2010年代中期才能投入運作,將來投入服務後每日亦只能處理共500公噸包括廚餘在內的有機廢物,即不足香港每日廚餘量3300公噸的六分之一。市民因政府的回收配套不足,以致被逼要將這些可回收物作一般垃圾棄置,卻因而被徵費,對公眾並不公平。
另一方面,本地回收再造業因成本高,又缺乏政府支援,始終未能健康發展,以致每年300萬公噸的回收物有99%是打包出口棄置,或在海外再造。故就算香港的回收率再高,但對於廢物再造的環保工作仍幫助不大,我們認為,港府實應加強回收廢物及支援回收業,才可真正減廢的目的。
- based on 環保意識
Anmerkungen:
- 1.垃圾徵費可改善港人環保意識嗎?
A:不能。港人可能會因為省錢而減少廢物,但市民未必明白政策背後的理念。事實上,亦應是先有環保意識,才會主動減少廢物。政府現行政策只是在實踐環保,而不是提高港人的環保意識。垃圾徵費只屬「治標唔治本」的方法。要推廣環保意識,不能從單一措施去做,應從教育、宣傳等方面著手,讓市民從小學習才是長遠解決垃圾問題的方法。
- 公平性
- 成效問題